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是国家为有学历提升需求的在职人员开辟的提升学位的重要渠道,也是众多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权威途径。浙江师范大学肩负着引领区域教师教育发展、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使命,为提升区域教师水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多渠道地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浙江师范大学积极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欢迎省内外在职人员积极报考。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2015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浙江师范大学于1979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7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0个学科列入浙江省一流学科。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国家级课程2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招生专业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全国统考科目学科综合水平 | 全国统考科目外国语水平 | 授予学位 |
教育学 | 教育学原理(教育管理方向) | 教育学 | 英语 | 教育学硕士 |
课程与教学论 | 教育学 | 英语 | 教育学硕士 |
三、报名流程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以下简称“学位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到浙江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时间:2021年3月13日8:30-17:0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二楼小会议室(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毗邻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校区,不用进入校内)。
现场确认需要核验(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现场确认须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确保浙江健康码是绿码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现场。完成现场拍照和指纹采集后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
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一律通报原单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
现场确认通过后的考生方有资格报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8日至3月26日,考试日期为5月23日)。考生按照全国统考要求,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全国统考。
四、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核后的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1.第一阶段:课程学习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4年内(包含课程学习须在2年内完成)通过我校的全部课程考试,以及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年可考一次)。按照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科目要求,4年内(包含课程学习的2年)未通过者,学校不再接收学位申请。
2.第二阶段:论文写作及答辩
申请人须在通过全部考试后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始论文开题写作。
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并答辩。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院、学校两级学位委员会同意,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收费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费分两次缴纳,第一次缴纳课程学习费用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第二次缴纳论文写作与答辩费用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缴费方式:
登录浙江师范大学计财处网站(http://cwc.zjnu.edu.cn/)“线上缴费”界面,通过学生收费系统,查询相应欠费金额,进行缴费。
2.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费用自理,由申请人自行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缴费。
六、有关说明
1.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为本项目实施单位。教师教育学院下设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课程与教学4个系,拥有小学教育、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3个本科专业,其中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为国家一流专业,小学教育为省一流专业,
学院拥有近20门国家级课程。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100余人,硕博研究生和博士后1400余人,各类留学生110余人。教师教育学院现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专业学位三个博士点和教育学、心理学博士后流动站,教育学、心理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教育硕士、应用心理、MPA(教育管理方向)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是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教育学、心理学分别获评B+和B-。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中获评A-。
2.课程学习:本项目的课程学习内容包括学位公共课(英语、政治等)、学科平台课(教育原理、中外教育史、教育研究方法、教育心理学等)、学位专业课(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政策与管理等)、专业选修课(学生发展研究、信息技术教育应用研究等)。学员至少需要修满31个学分的课程内容。
3.研究生课程的实施采用专题讲座为主,辅以研讨、文献阅读等多种形式。本项目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为缓解学员的工学矛盾,上课时间以寒假、暑假、节假日或周末为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授课模式,节假日或周末采取线上授课为主,寒暑假采取线下授课为主。
4.论文指导:为使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生须结合专业学习,开展课题研究,并撰写研究论文。本项目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为提高学员论文撰写的质量,将为每个学员配备论文指导教师,论文指导教师从教师教育学院的教授、副教授、讲师且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中选聘,学员与导师双向选择。导师全程、全方位指导学员的选题设计、开题报告,中期检查以及论文答辩等工作。
七、其他
对在课程考试或全国统考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一律通报所在单位。
报名咨询: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丁老师:0579-82788287。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17幢425室,邮编:32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