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生 简 章
注:本版本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中,如有与教育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形式
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可适当延长。注:025100金融、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学制为2年。
四、专项计划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
五、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点公布时间为准。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199)、英语(科目代码201、204)、数学(科目代码301、302、303)等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其它考试科目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在西电研招网上发布。外语听力在复试中测试。
七、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如下: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且须同时满足①、②条件要求的人员:
①已进修完6门或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课程,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其他要求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须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高职高专毕业或本科结业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报考点报名考试。
2.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应为少数民族,且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直接入学开始研究生阶段学习,毕业后根据协议书要求至生源地定向工作。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4.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按部队相关规定办理,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复试、录取、入学及其他问题,后果由本人承担。
5.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及以下本科生报考。
八、报名、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牢记网上报名编号。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3.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4.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出示成绩单原件与论文发表原刊。报名点选择在外地的考生,需在现场确认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缴纳报名费。
8.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
九、复试
1.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考生根据学院复试方案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心理测试和外语听力与口语等测试,复试笔试科目参见各学院招生目录。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科目2门。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科目在所在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列明,加试由学院组织。
十、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差额复试,通过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非定向考生调取档案,定向生在录取前必须由定向单位须与我校签定定向录取协议书,不调取档案。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与奖助金评定)
1.学费标准:
层次 | 类别 | 学费标准 | 备注 |
博士 | 非定向 | 1万/学年 | |
定向 | 1.6万/学年 | ||
硕士(全日制) | 软件工程 | 4万/全程 | 分三学年收取 |
其他 | 0.8万/学年 | ||
硕士(非全日制) | 工商管理(MBA) | 3.6万/学年 | 学制为二年 |
公共管理(MPA) | 2.9万/学年 | ||
金融 | 2.9万/学年 | ||
软件工程 | 4万/全程 | 分三学年收取 | |
其它 | 1.2万/学年 |
2.博士生奖助学金:
名称 | 阶段 | 标准 | 比例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 | 3万/年 | 约6% | ①博士生奖助学金只在学制内享受。 ②2017年共设立社会奖助学金14个最高奖励5万/年。 |
国家助学金 | 中期考核前 | 2.22万/年 | 100% | |
中期考核后 | 2.7万/年 | 100% | ||
学业奖学金 | 中期考核前 | 一等:1.2万/年 | 20% | |
二等:0.9万/年 | 60% | |||
中期考核后 | 一等:1.8万/年 | 20% | ||
二等:1.2万/年 | 60% | |||
助研津贴 | —— | Ⅰ类:1.2万/年 | —— | |
Ⅱ类:0.8万/年 | ||||
Ⅲ类:0.5万/年 | ||||
社会奖助学金 | —— | 捐助方设定 |
3.硕士生奖助学金:
名称 | 年级 | 标准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 | 2万/年 | 约2% |
国家助学金 | —— | 0.6万/年 | 100% |
学业奖学金 | —— | 0.32万/年 | 全校平均值,具体等级、金额、比例请咨询学院 |
助研津贴 | 一年级 | Ⅰ类:0.15万/年 | 一年级助研津贴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实际上岗情况全额发放,二、三年级助研津贴包括导师发放金额和学校配套金额 |
Ⅱ类:0.1万/年 | |||
Ⅲ类:0.05万/年 | |||
二、三年级 | Ⅰ类:0.45万/年 | ||
Ⅱ类:0.3万/年 | |||
Ⅲ类:0.15万/年 | |||
社会奖助学金 | —— | 捐助方设定 | 2017年设奖项14个最高奖励5万/年 |
注:①学科分类:Ⅰ类学科包括工学和军事学;Ⅱ类学科包括:理学、管理学(博士);Ⅲ类学科包括:哲学、管理学(硕士)、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和文学。
②专业学位类别:Ⅰ类包括:工程(除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外);Ⅱ类包括:应用统计;Ⅲ类包括: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金融、翻译、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
4.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2019年学校新增直博生专项奖学金(特等奖5万元、一等奖2.5万元、二等奖2万元)、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特等奖2万元、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万元)、弹性直博生专项奖学金(所得硕士奖学金+1万元),具体评选办法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学院奖学金评定方案。
十二、毕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三、注意事项
1.2018年我校各学科/领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354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71名。2019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我校将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报考情况动态调整各学科招生计划。各学院招生目录中各专业的拟招生人数为2018年全日制考生实际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验证身份。包括现场确认、初试、复试。
3.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随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信息校验。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培养主要集中在西安市南、北校区,学校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主要采用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培养,不参评奖学金,学校不提供宿舍,根据企业联培协议由企业提供相应待遇。
7.我校就业根据录取类别非定向考生自主择业,发放派遣证,定向考生定向至所在单位,其他特殊类型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处理。
8.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录取方式为定向,不接收档案,不发派遣证。
9.报考我校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29研究所(成都)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北京)联合培养的考生,录取后在研究所培养,毕业后通过考核可留所工作。
10.2019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继续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