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旅游学院是海南最早培养旅游管理专业人才的基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产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辉煌成绩。目前拥有旅游管理省级重点(扶持)学科、省级特色专业、省级教学团队、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科研基地、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等成果。
自2012年12月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正式被批准为海南省首家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以来,坚持以应用为导向,面向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以及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围绕“海洋旅游、休闲度假旅游、文化旅游”三个方向,与企业、行业、国内外同行院校等建立战略联盟,产学融合,协同创新,联合培养国际化、应用型、高层次的复合型旅游管理人才。迄今为止我校MTA中心已有3个案例入选全国MTA优秀教学案例,成功申报11项国家旅游局(现为国家文旅部)研究生研究型项目,37项海南省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成效显著。
MTA教育中心通过校外聘请和校内选拔两种方式,聘请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享有崇高声望的著名学者、教授、行业精英任课,讲授核心课程。同时聘请20多位5A景区、5星级酒店、知名旅行社总经理以及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兼任行业导师,构建了精品型、实战型、区域型、国际化的授课团队,为MTA学员提供业界优质的教育平台。
MTA教育中心已与海南省5A级景区槟榔谷黎苗文化旅游区合作成功建立海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并围绕休闲度假旅游、海洋旅游和文化旅游3个培养方向,精选出包括酒店、旅行社、邮轮游艇公司、海洋研究开发单位、文化旅游景区/点、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旅游行业学会等在内的共20多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初步建立了师生与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参与的合作研发式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多名MTA学员远赴哈萨克斯坦进行交流学习。
MTA教育实施小班授课,并配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为学员和教师提供了高层次的学习和交流场所。学校建成了酒店餐饮模拟实训室、客房模拟实训室、饭店信息化实验室及MTA图书阅览室,为MTA理论与实践教学的结合提供了充足的校内实践教学条件。
一、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5年9月1日前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018年9 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招生对象
1.从事旅游及相关工作的政府、行业、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士。
2.根据教学厅〔2016〕7号文件,符合上述我校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学习。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1.学制:2年
2.学习年限:2-4年
五、报名、考试及录取
1. 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现场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2.入学考试
(1) 初试
1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
2019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上午)、英语二(下午),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20年4月,复试分笔试和面试部分。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处和MT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2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3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4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思想鉴定表、本(专)科学习成绩单1份(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公章)。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2020年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体检
体检在公布拟录取名单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学位授予
学员在规定的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旅游管理硕士(MTA)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学费标准为每年10000元,按学年度缴纳;奖助学金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发放。其中,国家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40%以上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每位学生都能获得)。
九、住宿
学校提供学生宿舍,按标准收取住宿费。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办公电话:0898-88651775(兼传真)
手机:18789664913
邮箱:qzumta@163.com
网址:http://mta.hntou.edu.cn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育才路1号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学区7栋207室
邮编:572022
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MT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