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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  通  大  学

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通大学坐落于素有江海明珠中国近代第一城美誉的沿海开放城市——江苏省南通市,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首批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培育高校。

学校始建于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于1912年创办的私立南通医学专门学校和南通纺织专门学校。2004年,原南通医学院、南通工学院、南通师范学院三校合并组建新的南通大学。一个多世纪以来,学校秉承祈通中西,力求精进的校训精神和学必期于用,用必适于地道德优美,学术纯粹等办学理念,锐意进取,砥砺前行,现已建设成为一所规模结构合理、学科门类齐全、教学质量优秀、办学效益明显的地方综合性大学。在中国管理科学院《2018中国大学评价》中,学校列第130位;ESI中国高校综合排名,学校列第118位。

学校现有主校区、启秀校区、钟秀校区、启东校区等4个校区,占地面积3700余亩,建筑面积近10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8.1亿元,纸质图书270余万册。学校设有23个学院,104个本科专业(2018年招生专业85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艺术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38000余人,研究生2300余人,留学生750余人。另设有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独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直属大型综合三级甲等医院)。

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7年高质量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教育部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江苏省品牌专业、江苏省特色专业、江苏省重点专业(类),以及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精品教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一大批优质教学资源。学校是江苏省首批教学工作先进高校、首批创新创业示范高校。

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拥有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江苏省重点学科、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省高校优秀学科梯队等,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学科体系和学科建设长效机制。

学校坚持科技强校与自主创新,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省级工程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及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等一批高端科技创新载体。五年来,共承担“973”计划课题、“863”计划课题、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86 项,获发明专利授权867项,荣获包括国家技术发明奖、全国创新争先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中华医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内的多项高层次奖励。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180人,其中高级职称以上1521人,博士、硕士生导师1106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奥运会冠军、教育部优秀骨干教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特聘教授、双创博士、省六大人才高峰、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等各类杰出人才。

学校广泛开展境外交流与合作,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德国、丹麦、乌克兰、澳大利亚、阿根廷、日本、韩国、马来西亚,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等19个国家和地区的88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多个国际交流项目。

学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典型莫文隋精神的发源地,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江苏省文明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和江苏省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优秀单位。校党委被评为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校党校获得江苏省红旗基层党校称号。

当前,学校正立足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办学定位,紧紧围绕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和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全面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质量,努力推动有远见卓识、有创新精神、有责任担当、有文化品位四有大学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000名,实际招收人数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免试推荐生名额占学校招生总指标。2019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名,专项专用。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制)报考。

5.我校临床医学部分专业的报考条件:

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临床(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医学院临床(口腔)医学各专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条件。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8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1 眼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 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公共卫生学院的医学专业(即公共卫生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医学和其他医学专业(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并且是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相关(相近)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 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南通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特别说明: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果坚持报考,不论是否达到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均不予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各位考生仔细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备注中的报考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报考。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报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凡不符合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果坚持报考,不论是否达到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均不予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各位考生仔细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备注中的报考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报考。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请特别注意“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一致;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写详细,并且到2019年7月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网报截止后所有信息将无法修改。

11.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通讯地址”应尽量填写为“XX大学XX学院XX级年级办XX老师转”。应届本科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填写为“XX大学XX学院”,“本人联系电话”栏可多填写几个,以便于联系。

12.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流水号)。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四、初试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初试日期和时间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五、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19年9月)、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复试形式:笔试与口试。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为:①外国语口试测试;②专业课考试;③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二)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四)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七、录取

(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有关复试组织、差额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等问题参见《南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复试成绩不合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学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ntu.edu.cn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主校区逸夫楼6号楼120室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093

电子邮件:yzb@ntu.edu.cn

九、 其它说明

(一)学制、学费、住宿费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规定,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硕士(学术学位)8000元/年·生、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10000元/年·生。

我校2019年录取的硕士生住宿收费标准将根据所在校区和住宿情况核算(一般为1000元/年/生)。

(二)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设立各类奖学金,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者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研究生第一年根据入校情况最高可获得奖学金29000元,第二、三年根据在校期间学习、科研以及社会工作情况最高可获得奖学金34000元。学业特别优秀者在校三年最高可获得奖学金95000元。

学校对家庭困难的研究生在新生入学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并提供三助岗位、助学贷款等服务,以便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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