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是河北省人民政府直属、省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服务国家(航天)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2年开始在航天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领域招生),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是河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和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会长单位。
学校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始建于1978年,先后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总局、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两弹一星”功勋、著名运载火箭与卫星技术专家、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孙家栋院士为学校名誉校长。
学校占地面积近800亩,分东、西两个校区,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是省级文明单位、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卫生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和花园式单位。学校图书馆2.6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00余万册,数字资源量28TB(其中,电子图书86万种),中外文现刊千余种。有教职工近1000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40余名,博士、硕士学位教师近700名,具有行业背景或“双师型”教师占20%以上。聘请航天院所企业专家和社会知名学者130余人担任学校兼职教授。
学校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航天遥感技术与应用等4个学科方向)和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授权点(含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仪器仪表、微电子制造与应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遥感信息工程等研究领域),设置42个本科专业(其中3个专业为提前批招生,37个专业为河北省本科一批招生),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经、文、法、艺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院校。有“军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航空宇航制造工程”等2个国家国防特色学科;有“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省级重点学科;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产业经济学”等3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建有50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先进的实验室(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亿元。有精密光栅测控技术与应用、航天遥感信息应用技术等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有河北省跨气水介质飞行器重点实验室,有河北省航天遥感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5个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现有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2000余人。建校以来,累计为社会输送各类人才6万余名,其中为航天系统输送近2万名毕业生,多次获得“航天人才贡献奖”和“航天人才突出贡献奖”。
学校与德国东拜仁雷根斯堡工业大学、英国胡佛汉顿大学、美国圣马丁大学、乌克兰茹科夫斯基国立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开设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继承“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力协同、无私奉献、严谨务实、勇攀高峰”的航天传统精神,秉承“进德修业,精益求精”的校训,营造“勤学、慎思、求真、笃行”的学风,努力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功能,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强校战略,保障教学的中心地位,大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以党的建设和改革创新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应用型、高水平工程技术大学。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另行通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
(一)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除复试内容外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如测试不合格,为复试不合格。
三、招生类别及学制
(一) 2020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如下:
学术学位——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代码082500,面向航空航天类、机械类、材料类、力学类、能源动力类、仪器类、自动化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地理信息类、遥感测绘类等相关专业招生;
专业学位——电子信息,代码085400,面向电子信息类、航空航天类、仪器类、自动化类、电气类、计算机类、地理信息类、遥感测绘类等相关专业招生。
注:我校原则上不接收跨专业考生。
(二)招生人数: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拟招收统考30人、电子信息拟招收统考70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制与培养形式:
1.全日制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偏重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主要为航空航天等企事业单位、高校或其他科研机构培养从事科研、设计、制造、管理、教学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应用研究型创新人才。
2.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2.5年,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实行校内导师与航天院所企业导师相结合——“双导师”制,主要为航天企事业单位、区域相关产业培养从事技术开发、工艺研究和生产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3.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照个人培养计划,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四、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考生填报的“通信地址”主要用于邮寄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时使用,填写要详细规范。考生填报的“移动电话”、“联系电话”主要用于接收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短信。请考生务必填写在2020年6月30日前有效的通信地址和电话。
(五)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时间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019年12月21日(周六)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19年12月21日(周六)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2019年12月22日(周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2019年12月22日(周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2019年12月23日(周一)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七、复试录取
(一)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对应专业一区(A区)国家线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名单。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三)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须持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习成绩单)、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复试包括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笔试和实践技能测试等内容。具体的复试内容、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
(五)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录取。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政策请关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信息。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我校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每生每年7000元学费,并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航天奖学金、“三助”岗位等,用以资助研究生学习。(详见《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奖励范围: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奖励范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名额以当年河北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为准,我校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2.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奖励范围:我校将根据河北省相关文件和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我校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2.奖励金额: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四)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我校针对研究生一年级课程阶段的学习情况进行奖励,按照学业考核成绩和获奖学金比例相结合的办法评定。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人,获奖比例为5%;二等奖,1200元/人,获奖比例为10%,三等奖,800元/人,获奖比例为15%。
(五)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
一志愿考生:
(1)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且获得对应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全日制本科毕业于河北省内按“一本”分数线招生高校(如石家庄铁道大学、燕山大学等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6000元;
(3)其他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此项奖励与前2项奖励不累加。
调剂考生:
(1)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且获得对应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调剂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8000元;
(2)全日制本科毕业于河北省内按“一本”分数线招生高校(如石家庄铁道大学、燕山大学等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调剂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3)其他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此项奖励与前2项奖励不累加。
(六)航天奖学金
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基于奖励航天工业所需优秀专业人才的设奖目的,我校联合航天两大集团设立研究生航天(CASC、CASIC)奖学金。
我校依据航天(CASC、CASIC)奖学金评审细则,评选品学兼优、确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的学生为航天奖学金获奖人选。航天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申报、材料审核和评委会评审的方式进行。申请者须为研究生二年级学生,最终获奖金额和获奖人数由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决定。
(七) “三助”岗位津贴
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并结合廊坊市物价水平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我校重视助研岗位设置并加大助研津贴资助力度,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九、其他
(一)2020年实际招生数量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数量为准,各专业招生数在专业目录指标的基础上按相应比例增加或减少,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二)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http://yjsb.nciae.edu.cn/)查询有关通知。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相关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关注我校网站。
研究生部网址: http://yjsb.nciae.edu.cn/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邮政编码: 065000
办公地点: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东校区研究生部(教12-216)
联 系 人: 陶老师 闫老师
联系电话: 0316-2085983 0316-2393244
电子邮箱:bhhtyjsb@126.com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