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研究生招生网报公告
2006-9-11
欢迎报考中国戏曲学院!
一、2007年研究生招生网上咨询时间:
2006年9月12日——9月14日 8:00——17:00
二、网报预演(应届生):
9月18日——23日。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振兴戏曲艺术勤奋学习。
2、高等院校(指普通高等学校和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成人高等学校,下同)应届本科毕业生,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历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要求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研究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达到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具体的业务要求者,可以报考硕士生。但考生必须具有以下条件(复试前需提供):
①、要提供四门或四门以上报考相关研究方向的本科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单。(该成绩单必须盖有就读院校教务处公章)
②、提供本人报考研究方向的表导演录像、出版的绘画作品、发表的论文等材料。
③、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推荐证明。
4、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研究生,且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报考者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及艺术实践经验,并须提交由本人写出自学情况、所在单位书面证明,并提交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两篇及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5、年龄不超过40岁(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考生年龄不限。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复试时应出示定向或委托培养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证明书(加盖公章、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
8、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确认时,应出具就读学校教务处开具的成绩单。往届生需提供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开具的证明。
(二)在学的研究生、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无正当理由退学以及被取消学籍或被取消毕业分配资格不满五年者,均不得报考。
四、网报时应注意的问题:
1、报考方式:
我院报考点只有一种考试方式——全国统考。
2、报考类别:
1) 凡有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的考生,可报考定向、委托培养。
2) 凡没有工作单位、毕业时自主择业的考生,应报——非定向。
3、报考专业:戏剧戏曲学 专业代码:050405
艺术学 专业代码:050401
音乐学 专业代码:050402
4、报考院系所:应填报考研究方向所属的专业系代码。
5、毕业专业:只能填一个毕业专业。
6、导师选择:初试无需进行导师选择,复试进行。
7、请各位参加2007年研究生考试的同学,认真阅读校园网上的招生简章、招生网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和我院发布的各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