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申请—考核” 制的考生必须满足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并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
(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在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硕士入学前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就读专业与所申请博士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持国外文凭者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三)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报考学科专业的博士培养要求。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有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其中一人为所申请导师)实名推荐。
(六)各博士招生学院制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七)《湖南科技大学优秀辅导员在职攻读本校博士学位的推荐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9〕87号)的其他条件 。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
(二)网上报名
1.系统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8日—2020年2月23日,全天受理。
2.报名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按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并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经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
(三)报名费
1.报名费标准:350元/人。
2.收费方式:现场资格审查时以学校财务系统收取。
(四)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2月26日,上午8:30-11:40、下午2:30-5:30。逾期不能补报。
2.地点: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31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所有考生必须到报名点现场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学生证(全日制应届硕士生);
(3)所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即有专科或本科或研究生学习经历均需提供相关原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4.所有考生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
(5)所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在职人员可以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室公章);
(7)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奖励及项目等科研成果复印件。
(9)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成果和详细摘要)。
三、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同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
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30%—50%,笔试内容及所占权重由学院确定并在考核前公布。考生的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
(一)考核时间:2020年3月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博士招生学院自定。
(二)考核地点:各博士招生学院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安排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四、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五、培养方式、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为4-6年。攻读方式须为全日制,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且在读期间进行全脱产学习。本校辅导员专项计划培养方式详见《湖南科技大学优秀辅导员在职攻读本校博士学位的推荐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9〕87号)。
(二)学费标准:收费年限为4年,10000元/生·年。
(三)奖助学金:在规定学制四年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享受助学金,助学金标准:12000元/生·年;另外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学校设置三助岗位。
六、其他
(一)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5月3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网站,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三)所有考生报名前应与报考导师及相关学院取得联系。
(四)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及相关学院的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六)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湖南科技大学立德楼31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1201 联系电话:0731-5829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