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精神,依据《黑龙江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经过各学院(部门)的遴选、校内公示、推荐和学校科研创新能力成果专家审核小组的审核,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黑龙江大学2021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5日。
对遴选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学习或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纪委办公室、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86608305、86608729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9日
附件: 黑龙江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公示名单.pdf 黑龙江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加分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