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医药大学于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标志着甘肃省高等中医药教育的开始;1990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同年针灸学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03年被批准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2年被批准为临床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3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4年获批中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博士后招生导师11人,博士生导师61人,硕士生导师400余人。
我校自1992年开始研究生招生,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等5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有中医、临床医学、中药学、公共卫生、护理等5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涵盖了近2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60多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我校面向全国公开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坚持导师具体指导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学校(研究生院)、院部(附属教学医院)和学位点三级管理模式。
我校在不断加强研究生专业教育的同时,还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积极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经常性组织开展专家学术讲座和学术科研活动。通过研究生会和各类学生社团组织,开展各类符合研究生教育和专业能力培养要求、体现创新意识和开拓思维的活动,切实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模式
我校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年限一般为3-4年,实行学分制和必修、选修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三、招生类型
学术学位(具体见我校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专业学位(具体见我校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计划
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拟招生人数”系我校计划招收和培养的研究生人数,实际招收人数以国家下达规模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收人数仅供参考。
五、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对于全国重点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中医)者,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要求,否则后果自负。
六、接收程序
1.申请人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具体见研招网)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不接受其他任何途径的申请。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复试要求
复试程序及办法按《甘肃中医药大学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试行)》执行。具体复试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c.gszy.edu.cn)通知。
4.体格检查
复试学生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结果须符合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5.录取规程
我校遵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拟录取,凡通过复试、体检合格,拟被我校接收的考生,学校将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6.信息公示与公开。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gszy.edu.cn)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提出疑问者,学校研究生院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4.有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有突出表现者,提交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一份。
以上材料于复试资格审核时统一交于各招生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八、注意事项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2.申请人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阶段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学费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其中中药学专业学位每生每学年7000.00元,基础学科(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诊断学、方剂学、中医医史文献、中西医结合基础)每生每学年6000.00元。同时,为了吸引优秀生源报考(调剂)我校,拟定了第一学年学费减免政策,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报考志愿、前置学历及前置毕业院校不同而确定0-8000元不等的阶梯式收费。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邮编:730000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931-8765337;传真:0931-8765337
电子邮箱:yjsc@gszy.edu.cn
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