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营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了“2023招生简章:赣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定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赣南师范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有 15 个一级学科、6 个二级 学科以及 11 个硕士专业学位。具体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 目等见赣南师范大学 2023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类别与计划
招生类别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科教学 (语文) 、学科教 学 (英语) 、学科教学 (地理) 、会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 究生,教育管理、旅游管理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其他专业只 招收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 人员。拟招生计划为 812 人,其中全日制 757 人,非全日制 55 人。全日制计划中学术学位研究生 264 人,专业学位研究生 493 人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只
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校实际招生人数及类别以上级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依
据,综合考虑一志愿上线及当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确定。
三、报考条件
(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
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 (2023 年 9 月 1 日,下同) 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从毕业 后到 2023 年 9 月 1 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以及国家承 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 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 ( 一) 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 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 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
2.报名参加法律 (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 ( 一) 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
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 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 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
3.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 ( 一) 中 1.2.3 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 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 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 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 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 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 生 (含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 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 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 认手续 (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 宜、合理确定) 。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负责。网上确 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 报案。
( 一)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 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 网 址 : https://yz.chsi.com.cn , 教 育 网 址 : 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 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 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 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 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 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 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 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 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 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 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 (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 可上网查看学历 (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
自 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 网 址 :
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 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 (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 (2022 年 11 月 8 日前) 完成学历 (学籍) 核验。将学历 (学籍) 认 证 报 告 电 子 版 发 我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指 定 邮 箱 ( gnsfdxyjsy@163.com) ,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供纸质认证报告。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
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
族地区等信息。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 学位的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 收的普通本专科 (高职) 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 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 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 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 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 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按照国家政策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 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支撑材
料原件进行审核。
(二) 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 (不含推免生) 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 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 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 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本 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 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 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 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 息。
(三)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 关约定及要求。
(四)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合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 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 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 《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 (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17:00) 。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6 日进行。我校《536 素描》科目在 2022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举行,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其他科目在 24 日、25 日举行。考试 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 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七、复试、调剂与录取
1.我校执行国家一区复试及调剂分数基本要求和政策。“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
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根据报考情 况自主划定。
2.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3 月 中下旬或 4 月初,我校将在网上 公布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名单;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以 我校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3.复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内容。复 试录取详细要求等见我校当年复试录取办法。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 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相关要求由相关教学学院确定。
5.报考旅游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在复试时要进行思想政治 理论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复试报到时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 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 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 (学籍) 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 完成学历 (学籍) 核验并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的,取消复试和 录取资格。
7.复试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 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 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津贴、研究生培养业务
费等各类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类别 | 奖励标准 | 说明 |
国家奖学金 | 2 万元 | 按学习成绩、科研业绩及综合表现评选 |
国家助学金 | 0.6 万元/年 |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100%覆盖 |
省政府奖学金 | 1 万元 | 按学习成绩、科研业绩及综合表现评选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学业奖学金 (江西省研 究生学业奖学金) :0.8 万元 |
全日制研究生 100%覆盖,一等学业奖学 金 (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等 学业奖学金、三等学业奖学金的比例分 别为 40%、30%、30% |
二等学业奖学金:0.5 万元 | ||
三等学业奖学金:0.3 万元 | ||
培养业务费 |
0.4 万元-0.45 万元 |
全日制工科类、艺术类 0.45 万元/人, 其它类 0.4 万元/人 |
各类社会奖学金 | 0.2 万元-1 万元不等 | 惠济奖学金、南海奋进奖学金等 |
“三助”津贴 | 0.03 万元-0.08 万元/月 | 学校设立招聘岗位,研究生自主申请 |
其他奖项具体评选对象、评选条件等根据录取当年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校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 2 至 5 年。
十、学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 投入机制的意见》 (财教〔2013〕19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
知》 (发改价格〔2013〕887 号) 以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省 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 的意见》 (赣发改收费〔2014〕373 号) 等文件精神,经省发改 委、财政厅核准,我校 2023 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学术学位研究生 0.8 万元/人 · 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 0.8 万元/人 · 年。其 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2 万元/人 · 年。汉语国际教育、体育 硕士为 2023 年新增招生专业学位点,其学费标准以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待审核批准后另行公示。
十一、其他相关说明
1.我校 2023 年研究生招生及奖励政策按照国家和江西省有
关文件精神执行,如上级政策有新的要求,按新的要求执行。
2.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我校拟招生人
数,实际招生人数及类别以上级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依据,综 合考虑一志愿上线及当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确定,分专业 (方向) 招生计划以复试时公布的计划为准。
3.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招生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4.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只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 研究生,不招收其他类别研究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 的考生根据我校专业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我校该计划专业类别要 求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录取的,后果一律由考生本人承担。
5.中科院华南植物园为与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单位,单列计 划招生,其与我校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计划列入我校硕士研究 生招生总计划。学生的学籍、学位管理等相关工作由我校负责。
具体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及学生管理等相关事宜根据联合培养 协议具体协商确定。
6.学校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文件不符,以国家文 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18 电话:见官网公布>>
联 系 人:黄老师 邮箱:见官网公布>>
邮政编码:341000 学校网址:https://www.gnnu.edu.cn/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院南路 赣南师范大学研究 生院逸夫楼 (北) 119 室 (11-119)
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公众号二维码见官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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