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大纲包含了硕士研究生考试相应科目的考试形式、要求、范围、试卷结构等指导性考研用书。今天,为了方便2025考研的学子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湖南师范大学2025年考研大纲:加试科目《土地法学》 ”的相关内容,祝考研成功!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加试科目 考试科目名称:土地法学
一、考试内容及要点
1、土地法学概述
考试内容
土地法学的概念,土地法学的研究目的,土地法学研究调整的对象与方法,土地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土地法学的教学要求。
考试要点
土地法与土地法学的概念及两者的关系;
土地法学的研究目的与特点;
土地法学的研究方法;
土地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2、土地法律关系
考试内容
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土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及其分析,土地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考试要点
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土地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概念及原因
土地法律关系保护的特点。
3、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
考试内容
土地所有权概述,国家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的确权规定。
考试要点
土地所有权的概念及特征;
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所有制度的联系与差别;
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及其保护;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特征及其取得方式;
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形成过程及其保护
我国对土地所有权的确权规定。
4、用益物权法律制度
考试内容
用益物权概述,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地役权法律制度。
考试要点
设立用益物权法律制度的原因;
用益物权的特征及种类;
用益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与义务;
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的原因;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与特点;
地役权的种类。
5、土地使用权划拨与有偿使用法律制度
考试内容
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流转,
考试要点
(1)划拨土地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特征、方式和程序;
(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的总体要求、程序;
(4)国有土地所有权转让的概念、特征;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特征;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程序与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程序的区别;
(7)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及其特征;
(8)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程序;
(9)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方式;
(10)承包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与义务。
6、不动产征收征用的法律制度
考试内容
土地征收法律制度,土地征用法律制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律制度。
考试要点
(1)土地征收的特征与原则;
(2)土地征收的批准权限和程序;
(3)土地征收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公共利益的界定;
(5)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的联系与区别;
(6)临时用地的特点;
(7)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构成及具体补偿;
(8)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7、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制度
考试内容
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规定,城乡规划法。
考试要点
(1)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及产生的必要性;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特点、体系及法律效力;
(3)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原则、程序及审批权限;
(4)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内涵和年度计划执行考核的内容;
(5)城乡规划实施的基本原则;
(6)城乡规划的行政许可管理;
(7)《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相互衔接和协调关系;
(8)违法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责任。
8、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土地用途管制
考试内容
概述,我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特点及原则,用途管制的技术保障,用途管制的基本内容。
考试要点
(1)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概念与原则;
(2)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的规则及分区要点;
(3)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内容;
(4)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空间准入和实施许可;
(5)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监督管理、预警与处理。
9、耕地保护法律制度
考试内容
耕地保护的概念,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耕地占用审批制度。
考试要点
(1)耕地保护的含义与目标;
(2)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耕地补偿制度和耕地占用审批制度的内容;
(3)永久基本农田的概念及其划定要求;
(4)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措施;
(5)违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耕地占用审批制度的法律责任。
10、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与土地整治制度
考试内容
土地开发法律制度,土地整理制度,土地复垦制度,土地整治法律制度。
考试要点
(1)土地开发的概念、原则与程序;
(2)《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开发的具体规定;
(3)土地整理的概念、目标与内容;
(4)土地复垦的概念与法律责任;
(5)土地整治的概念、目标和任务;
(6)国土综合整治的内涵与目标;
(7)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的联系与区别。
11、土地税费法律制度
考试内容
土地税费法律制度概述,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土地有偿使用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其他有关土地的税费。
考试要点
(1)耕地占用税的含义与征税对象;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和对象;
(3)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类型及其基本含义。
12、土地行政执法
考试内容
土地行政执法概述,土地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手段。
考试要点
(1)土地行政执法的生效要件;
(2)土地行政执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3)土地行政执法的效力;
(4)行政许可的特点;
(5)土地行政处罚的种类、使用范围和程序。
(6)土地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及其内容。
13、土地监督检查和自然资源督察
考试内容
土地监督检查概述,土地监督检查机构及其职责、职权,土地监督检查的方式、内容与程序,自然资源督察。
考试要点
(1)土地监督检查的概念、原则与作用;
(2)自然资源督察的概念及其与土地督察的关系;
(3)自然资源督察与地方政府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系;
(4)自然资源督察的特点与内容。
14、土地行政调处与诉讼
考试内容
土地争议概述,土地行政调处,土地行政复议,土地诉讼。
考试要点
(1)土地权属争议的特点;
(2)土地行政调处的原则、程序;
(3)土地行政复议的范围与审理程序;
(4)土地行政诉讼的条件。
15、土地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土地法律责任的概念,土地法律责任的种类及表现形式。
考试要点
(1)土地法律责任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土地违法的构成要件;
(3)土地民事责任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4)土地行政责任的概念、特点和形式;;
(5)土地方面的犯罪;
(6)土地法律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
二、土地法学知识的综合应用
考试要点
要求综合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现实中的矛盾纠纷(现实案例)。
全套法律文书的撰写、法庭审判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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