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我院招收具有创新精神、较强解决科研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我院招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2.5年。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应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
(二)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需达到推荐学校相关资格标准,并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
二、报名须知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1.报考人员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院官网要求报名(网址:http://www.cribc.com/)。
2.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人员,必须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报名(代码:1113)。
3.报考我院且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4.所有报考人员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5.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考试
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以准考证公布的日期时间为准。
2.初试地点: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考场设在北京邮电大学,考生初试前需在北京邮电大学网站查看考场具体安排。在外埠参加初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3.初试方式:全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4.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英语、数学,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院自主命题。
(二)复试
复试资格由我院在依据国家分数线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当年考试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院依国家相关要求自行确定,复试细则详见我院网站。
四、录取与体检
我院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我院网站(网址:http://www.crib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体检在复试后由我院统一通知。
我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五、学习期间的待遇
我院招收的研究生全部为公费,研究生在学期间不缴纳学费,入学后享受院奖(助)学金。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3.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特别说明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研究生招生期间,我院网站会及时发布各阶段招生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见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