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免试生需达到推荐学校相关资格标准。推荐免试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 址:http://yz.chsi.com.cn/tm)
三、报名须知
(一)我院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学术型、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三)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报名。
(四)报考我院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五)所有考生(不包括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六)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19年12月21日-22日。
(三)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英语、数学一或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院组织命题。
(五)初试方式:全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六)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我院北京地区的考场设在北京邮电大学,考生考前需在北京邮电大学网站查看考场具体安排。
(七)复试资格由我院在依据国家分数线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当年考试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院依国家相关要求自行确定,复试细则详见我院网站。
五、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七、学习期间的待遇
我院招收的研究生全部为公费,研究生在学期间不缴纳学费,入学后享受院奖(助)学金。
八、特别说明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研究生招生期间,我院网站会及时发布各阶段招生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