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客观评价和以人为本。
二、复试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
1.复试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马胜利(研究所副所长、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任、研究员)
副组长:冉勇康(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研究员)
许建东(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任、研究员)
成 员:万景林(人才资源部 处长)
2.复试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冉勇康 副组长:许建东
成 员:姚陈、何昌荣、单新建、沈正康、樊祺诚、陈杰、尹功明、徐锡伟、何宏林、杨晓平、邓志辉、刘力强、杨晓松、周永胜、李志强、周本刚(以上为研究员);
马文涛、郑德文(副研究员);
崔京龙(监察人员)
万景林、吴妍萍、高阳(招生办公室人员)。
复试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我所复试工作的领导工作,制订我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我所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复试小组职责:按照国家和我所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对考生进行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考评。
复试小组工作规范:按照国家和我所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成立复试小组,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准备工作
1.根据教育部《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结合我所的生源情况,复试的分数线与教育部相同学科门类进入复试要求一致。
2.复试工作办法的具体内容:
⑴复试程序:
由所复试领导小组主持复试工作,分别按构造地质学、固体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专业进行复试工作,每位考生分别单独进行复试。
复试时间:
体检时间:
体检地点:北京市体检中心 (请考生关注相关体检注意事项)
⑵复试比例:
根据我所年度招生中各专业分布情况拟确定复试比例为1:1.2 。
⑶复试考核方式:
l 笔试: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满分均为100分。
l 面试:复试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
面试内容包括两方面:
u 专业素质和能力(70分)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5分);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40分);
③外语听说能力(20分);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5分)。
u综合素质和能力(30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5分)
②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10分);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5分);
④人文素养(5分);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5分)。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组织形式:以问答形式由英语考官与考生进行面对面英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
⑷对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依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初试考生执行加10分政策。
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考官以提问方式,就国内外实事和现行的国家政策,对考生进行考评。
⑹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根据国家录取线和北京市高招办的相关规定,确定最终复试名单,并在所互联网上进行公布,复试结果将在所互联网上进行公示。
⑺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6:4
⑻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考生的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
l 复试成绩平均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为拟录取标准;平均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
l 同等学历人员加试的二门课程成绩均须在70分(含70分)以上,如有一门课程成绩不满70分,不予录取。
l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入学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对复试合格、思想政治表现合格、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3.复试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和方式:2007年4月9日在本单位网页首页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4.复试教师的遴选和培训情况
复试教师的遴选办法: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
复试教师培训方式为集中讲解。
复试教师培训内容: 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要求,对复试教师在复试前完成相关的的培训,内容包括传达学习教育部、北京市高招办有关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熟悉我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等。
四、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复试前,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专人对每一个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办法:严格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五、复试结果在所网页上公示。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办法: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和科研工作需求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结果将在所互联网上进行公示。
七、复试的监督、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复试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复试期间,将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巡察。
复试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对收到的复议申请,将由我所监察部门会同招生办对异议进行核实,对申诉问题确实有误者,将由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最终答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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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